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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企业商标申请要注意什么

作者:荆州润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1-20 08:24:17

依据商标法的规定,地理荆州商标注册的流程和其他商标是一样的,都需要向商标局提出申请,然后提交相应的材料。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前款所称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首先,我们要明白,商标申请人取得荆州商标注册证,就是拥有商标的所有权,享有多种权利,包括使用权、许可权、垄断权、投资权、转让权、禁止权等。由于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在同一商标中使用同一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擅自使用同一商标或者类似商标。同时,商标权人还应规范商标的使用,了解使用注意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商标的合理使用,是指商标的实际使用人和注册人应当一致,商标标识应当与商标注册证上的标识一致。

使用范围不得超过批准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范围。企业名称、地址变更的,必须及时变更商标信息。因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商标注册人自行变更注册商标、注册人的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如果他不改正,就有被撤销的危险。

商标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其价值也在不断增加。作为商标持有人,要提高商标保护意识,注意在与商标指定用途有关的产品或服务上,申请容易与自己的商标相混淆的商标,警惕商标的侵权行为,防止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同时,要在打擦边球的商标公告期内提出异议申请。如果错过了异议期限,在他人取得商标注册证后就更难提出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成为核准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注册商标。商标注册后三年内未使用的,可以由他人申请撤销,使他人取得商标及其权利。

因此,商标持有人必须注意在经营活动中使用证据,防止非证据的发生。该商标每次有效期为十年。根据我国《商标法》,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期满不办理续展手续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期限延长期。如果续展不及时,商标也有被撤销的危险。因此,商标的更新必须及时。

大多数商标在注册之前申请人会委托代理机构对商标进行近似查询。如果查询到近似商标,商标代理机构一般会告知申请人并建议他们换一个稳妥一些的名字,才会把商标正式提交申请。这么做是为了节省时间和金钱成本。但是,存在在先近似的商标就一定不值得尝试注册吗?并不是这样。并非鼓动大家去申请驳回风险高的商标,只是不同的申请情况,可以有不同的选择。那么,当查到近似商标时,哪些情况可以尝试继续注册呢?

1、事先使用过,并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有的商标在申请之前已经被投入使用了,不仅如此,甚至已经具备了一定知名度。这种商标在注册的时候很可能会遭遇在先近似的阻碍。对于这种类型的商标,放弃注册和换商标成本太大了!继续注册也有可能会被驳回。但是因为其投入使用并具备一定知名度,只要不会造成公众的混淆,驳回复审成功率很高。

2、非常喜欢的商标倘若想要注册的商标是申请人苦思冥想、极其喜欢的商标名称,而近似的商标里又没有完全相同的商标,这种情况也值得一试。这是因为商标的近似判断有一定的主观判断,在商标审查时此类情况是否被判定为近似其实并不能准确得知。在知晓风险的情况下,如果申请人愿意尝试,继续注册其实也不失为一种明智的选择。为了喜欢的商标,值得搏一搏。

3、近似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如果发现在先注册的近似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那么也可以尝试注册,不过在这之前需要对近似商标提出撤三申请。中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准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其注册商标。

连续三年不使用商标的撤销制度,是为了避免浪费商标资源,鼓励荆州商标注册人积极履行商标使用义务。他人注册的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的,想要注册的商标申请人可以用连续三年未使用为理由,申请撤销其原注册商标,以给予自己商标注册机会。

《荆州商标注册证》是国家商标局发给商标注册人的有关其商标注册的法律文件,上面记载着注册人名义、核定使用商品和类别、注册的有效期限等内容,是商标注册人主张商标权利时最直接有效的法律凭证。注册人印制商标标识,向人民法院起诉他人的商标侵权行为或向柜上部门请求查处商标侵权案件时,都需要出示《商标注册证》。

所以《商标注册证》是证明注册人拥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法律证明文件。如发生《商标注册证》遗失,应及时向国家商标局申请补证。《商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凡10年期满均可进行续展,每一个续展期间同样为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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