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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作者:荆州润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4-04 08:27:57

近年来成长起一批优秀的现代物流与供应链服务企业,这些企业依托对新技术的快速运用、管理和服务模式的持续创新,成为产业转型升级的典范和引领全国物流业发展的标杆。目前已成为全国供应链管理企业集聚最多的城市。今天我们看一下如何办理供应链公司。

1.什么是供应链公司?供应链公司是通过对商流,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控制,从采购原材料开始,制成中间产品以及最终产品,最后由销售网络把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的将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最终用户连成一个整体的功能网链结构的公司。

2.供应链公司和物流公司有所不同。物流公司侧重于货物配送和交通运输,重点在于运和送两个环节,所涉及的基本为单一物流业务;供应链公司则兼具金融、贸易、物流等功能。主要集中在整合、管理和执行三方面,可概括为商流、物流、资金流三方面。供应链公司所提供的是一套更完整的服务和配套方案。

3.前海注册供应链公司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供应链公司符合《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第一条现代物流业内容,为供应链解决方案设计、订单管理与执行、虚拟生产、信息管理、资金管理、咨询服务等供应链管理服务的供应链公司,主要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可以享受前海15%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实行以报代备的方式直接享受,主营业务收入为服务型收入的,应具备相应金额的有效服务合同及发票以备后期查验。

4.注册供应链公司的要求①确定股东和人员:人员信息为股东、法人和监事信息,以及任职如总经理、执行董事,股东的话会关系到是线上办理还是线下办理,流程有所不同,主要看有没有非的企业,有的话就得预约到线下窗口交材料,要验营业执照原件;②没有外地企业股东的,走全流程网上办理,需办理数字证书(CA证书或银行U盾),银行U盾需为本地银行签发,用于电子签名使用;③注册资本和出资比例:根据实际经营规模合理填写。④注册地址:注册地址是最关键的,注册公司没有真实地址是审核不通过的,随便填写地址系统填报不通过,没有房屋编码不行,临时地址也不行,可以是挂靠的地址,众创空间,红本凭证的挂靠地址,都可以办理。

荆州商标注册特许经营在我国起步较晚,但发展速度很快,为了规范特许经营活动,商务部曾于2007年发布《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对特许经营的管理进行规范,考虑到特许经营在性质上属于合同行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是当事人的民事权利,政府不宜对其实行行政审批管制,但同时又需要对特许经营进行必要的监督,因此《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确立了特许人备案制度,要求从事商业特许经营的特许人必须依法备案,同年,商务部亦于2007年4月发布《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2011年已经修订),进一步细化了特许经营备案的相关事宜。

特许经营备案尤其是备案信息的公开有助于潜在的投资者了解特许人的基本情况,作出恰当的投资决策,防止欺诈和不实宣传,但个别不法经营者假以商务部特许品牌备案信息公开所产生的公信力,蒙蔽公众及工商行政执法机关,暗行商标侵权之实,造成严重的侵权后果。

首先的特许经营一般为规模化的经营方式,特许经营中特许品牌的被许可人所开展的商业经营活动可能分布在全国的众多地域。故,如不法经营者利用特许经营进行商标侵权无疑会使得侵犯行为具有范围广、影响大的特点,这不仅严重损害商标权人的合法利益,增大商标权人的维权成本及维权难度,而且会在较广的范围内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使得为数众多的消费群体的消费利益得不到保障,进而有害于市场经济的运行秩序。

其次,就商标维权而言,通过向工商行政机关进行侵权举报是重要的维权方式,也是较为快捷的、低成本的维权方式,不法经营者利用特许品牌进行侵权后,在面对商标权人的维权时,尤其在面对工商部门的侵权调查时,往往以其特许品牌已通过商务部备案且具有合法权利基础为由对其商标侵权行为进行掩饰,以期达到蒙蔽工商行政机关,规避行政处罚的目的,由于特许品牌侵权行为具有一定的隐晦性且其权利基础具有形式合法性,且公众大多不了解特许品牌仅是备案性质,工商机关在职权范围内往往也难以直接判断特许品牌的性质及其背后的权利基础是否合法,从而也就不能有效地对利用特许品牌进行商标侵权这一新型违法行为作出适当的处理,进而使得商标权人通过工商机关进行维权具有了相当的障碍,而不得不选择成本更高、时间跨度更长的诉讼维权,这不仅增大了商标权人的维权难度及维权成本,重要的是不利于更加有效、及时地制止侵权行为。

再次,部分不法经营者利用特许品牌进行商标侵权,扰乱了正常的商业秩序,破坏了特许经营管理体系,减损了政府备案信息公开的公信力,笔者认为此种侵权行为应该得到商务部门,尤其是特许经营管理部门的重视。综上,本文对部分不法经营者间接利用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等合法权利形式作为外衣,备案特许品牌,进而以特许品牌之名,行商标侵权之实的新型商标侵权行为进行了分析以及探讨,造成这一侵权现象的原因既有不同类型知识产权权利客体间可能存在一致性的原因,又有不法经营者对他人知名商标商誉攀附搭借的主观恶意,同时亦有特许品牌备案体系的不完善之处。

当然,笔者无意于对我国的特许经营备案制度进行指摘,仅希望本文的分析能够引起大家的重视以及共同的思考,从而使得更多的专业人士能够关注这一较为新型的商标侵权现象,为我国的商标注册特许经营备案制度提供更多的有益的建议,进而压缩不法经营者的侵权空间,营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要点一:标识本身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自行改变荆州商标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否则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为限,而不以实际使用的商标为准。即商标标识应与核准注册的商标标识一致,只能按比例放大缩小,不得自行改变商标的文字、图形和颜色。有时注册人为了美观或其他原因,将商标的文字字体进行细微改变,在实践中还是允许的;商标中的图形也是如此,细微的改动如在注册商标外加方框、圆形或是某一线条,都是允许的。但如果文字或图形改动较大,使之形成了不同的外观形象,就属于自行改变注册商标,不算正确使用。

要点二:使用主体

当商标的使用人与商标注册、备案事项不同时,不算正确使用。商标注册人变更名称、地址等商标注册事项时,或转让注册商标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需要注意的是除了常见的企业更名、搬迁和商标交易的情况以外,企业的分立、合并、入股、改制等事件都可能导致商标注册人名称、地址等商标注册事项变更。

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应当报商标局备案。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商标时常会记得备案,但是常见的错误是:商标a的注册人是母公司A,A的某商品由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B生产,使用商标a的商品上标示的生产厂家是B,商标a的使用人与在商标局注册或备案的事项不符,不是正确使用。

要点三:使用范围

注册商标必须使用在核定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商标注册申请必须根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规定,按不同的类别分别提出,经核准后即以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为准。注册商标需要在不同类的其他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必须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实际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超出了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或者跨类别使用,都不应当加注册标记,否则属于冒充注册商标行为。如果与他人在类似商品或服务上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会有商标侵权的法律风险。

要点四:注册标记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使用注册商标,可以在商品、商品包装、说明书或者其他附着物上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注册标记包括(注外加○)和(R外加○)。使用注册标记,应当标注在商标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

对那些已经递交了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或是由于某种原因一时难以获准注册的商标来说,在未注册商标上标注“TM”也是一个很好的保护方法。虽然在我国法律上并没有得到承认,但TM还是表达了企业宣传商标、表明商标的努力,在发生争议时,对主张反不正当竞争法上的权利,或主张自己在先使用商标的权利,或许会有不少帮助。

但对于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或商标注册人超过《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标明注册标志是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商标注册人在新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带有注册标记的商标时,需要谨慎注意新的商品或服务是否属于《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商标不仅是一种文化符号,更是其长远发展的重要支撑。然而,很多人在注册商标时却不知道该如何踩下重重雷霆。以下的经验和体会将被总结并与您分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两个以上荆州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申请同一商标或者类似商标注册的,应当对商标进行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同日申请的,对商标进行初步审定并公告,对他人申请不予受理,不予公告”。

当时,由于日本木吉商品被遗漏,国内商品公司注册的第二十四类商标,使得日本失去了不应该存在的诉讼。申请组合商标注册前,必须注意商标文字、图形的保密措施,避免通过网络、销售、商务谈判等方式公开使用,避免被他人抢注。如果不同步,当公司信息发生变化时,会导致获得商标局文件,包括受理通知书、商标注册证等,与公司许可证上的信息不一致,对以后的使用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如果要改变,就必须全部改变,这不仅费时,而且是一笔可观的开支。

因此,企业应当先确定名称变更事项,然后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在申请商标注册前,有必要对商标进行近似查询,以避免商标与其他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相似。其次,在申请商标注册时,除了商品的核心品类注册外,还需要选择其他相关品类注册,以节省时间,拓展企业的发展空间。如果商标是由申请人设计的,记得要注册版权。属于专业机构设计的商标标识的,应当与其签订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商标标识的著作权属于委托方。

保存商标标识的设计稿和委托合同,通过著作权登记、时间戳或电子邮件、邮局信函等方式确定创作内容和创作时间,以确定著作权、作者、权利人、作品内容等重要信息的有效时间。发现类似商标的,应当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或者宣告无效,防止该商标被侵权。商标注册对商标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商标注册也是一门学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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